【政策推送】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通知

日期:2022-07-22 15:54:00 / 人气: 709/ 来源::正淘科技


NO.1 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NO.2  申报时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采取集中申报后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由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组成)受理各市、县(市、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除宁波)。余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

NO.3 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 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完成注册审核,登录并按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导出PDF格式文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系统》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应用系统》(网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填报数据。


3. 企业登录“浙江科技大脑”(网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入“办事大厅”,搜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点击“业务办理”,使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系统”(无政务服务网账号先完成注册),按要求填报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一律采用 PDF 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文件内容清晰方便阅读。


联系电话:高新科 88729956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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