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11月20日截止,2025年度杭州市“新雏鹰”企业开始申报!

日期:2025-10-24 16:48:00 / 人气: 7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雏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内注册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企业产品(服务)属通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低空经济、前沿半导体、未来网络、空天信息、元宇宙、未来医疗、氢能与储能、前沿新材料、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等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数不少于3件(其中授权不少于1件),或企业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数不少于1件。

5.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企业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为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落地项目(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

(3)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2000万元。

6.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企业培育-新雏鹰企业”模块进行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

2.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8:00



三、申报组织与实施管理


1.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2.认定文件下达后,“新雏鹰”企业应在三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根据企业申请表明确“新雏鹰”企业3年内(2025-2027年)预期达到的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等目标。

3.通过认定的“新雏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报条件中关于年限计算、申报数据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企业网络申报按照系统填报说明与指引进行填写,证明材料需与系统填报内容相对应,在附件模块上传。

4.申报企业需提交企业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模板在系统中下载,填报后上传系统。



五、业务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市科技局项目中心:  

87080230 87025452

技术支持:  

85151402

2.业务咨询

区科技局高新科:

89518313 89392986

市科技局成果处:

85255665


余杭区科技局

2025年10月22日


文章来源: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创新协会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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