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科技城政策】2020年股权投资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

日期:2020-08-22 18:19:00 / 人气: 1392/ 来源::正淘科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和《余杭区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金融办〔2019〕21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余杭区股权投资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余金融办〔2020〕20号)文件,现开展2020年杭州未来科技城股权投资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类别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未来科技城注册或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019年之前在未来科技城注册或迁入的未享受过余杭区和未来科技城金融政策的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除企业落户奖励和区内投资奖励外的政策可以申报)


二、项目征集时间


本次项目征集内容截止2020年6月30日。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9月9日。


三、项目受理地点


企业申报项目有关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杭州市文一西路1500号科创中心2号楼506,联系人徐风帆88605357;范莹明88605361;未来科技城金融企业兑现群QQ 581978460

1.企业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管理公司注册于余杭区的股权投资企业,在注册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发生对外投资,且投资期限超过1个月,以管理公司为申报主体,单个企业可申请一次。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

2.区内投资奖励

申报条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符合余杭区产业导向的企业(不包含上市定向增发),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对余杭区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根据政策细则规定分档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

3.企业财政贡献奖励

申报条件:对于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余杭区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按其实际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6

4.有限合伙人(自然人)财政贡献奖励

申报条件:对于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P)或自然人股东在余杭区缴纳税收(LP退出或企业分红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自申报当年起可按其实际地方财政贡献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6

5.上市公司持股平台财政贡献奖励。我区上市培育企业的员工持股平台在企业上市后,在余杭区缴纳所得税的,按其实际地方财政贡献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6

6.高管奖励

申报条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其实际地方财政贡献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四、其他事项


1.上述申报材料均要求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应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并确保与原件一致。申请多项扶持政策的,相同材料只需提供一次。

2.请各有关企业根据相关要求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

2020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杭州政策

信息网址:http://www.zjwlkjc.com/content/content_124775.html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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