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9-10 13:27:00 / 人气: 1232/ 来源::正淘科技

为全力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0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类项目。


NO.1 项目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并已纳入2019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类项目库;

4.申报项目单位需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注册并按时填报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月报;

5.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5G技术应用推广及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6.已获得同级财政资助(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N0.2 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支持工程产品流片

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且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工程产品”是指经过全掩膜板(Full Mask)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可以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机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首轮流片”是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利用其生产线实现量产的工程产品流片。

资助比例:按其该款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的50%或首轮流片费用的30%、最高300万元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掩膜版制作费用或首轮流片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等;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承诺时间为申报之日起十年。

支持5G技术应用推广项目

申报条件

对应用5G、LoRa、NB-IoT等新一代通信技术以及使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项目网络专线等通信服务的规(线)上工信经济企业或者入驻各平台、园区评审项目的企业。

资助比例:按照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广电及其合作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发票确定通信服务费,并按通信服务费的30%补助,为期3年,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申报材料

1.5G技术应用推广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广电及其合作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通信服务的规(线)上工信经济企业或者入驻各平台、园区评审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承诺时间为申报之日起十年。

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注册在我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为区内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的技术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设备制作、维护服务的技术服务收入。

资助比例:(1)每年按服务我区企业收入的5%给予资助;(2)对列入省经信厅公布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3)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总结,服务区内企业数字化工程合同、开具的发票汇总清单(附件4),区内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承诺时间为申报之日起十年;

5.相关证明文件。

N0.3 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完成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申报材料目录,同时在申报材料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

2.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电子版发至yuhangjingxin@126.com,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报送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范泽新 86232920;陈莺 8622569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

注册及填报联系人:沈小娇 86232285

地 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610室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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